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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6-27 10:3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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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河北| 来自河北来自: 中国河北廊坊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法官助理李航说:“父母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会影响子女正常接受教育的权利。在此特别提醒广大家长和学子,做到知法、守法、懂法,不信谣、不传谣。”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明确,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禁止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中包括了“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很多网络谣言就是对这条法律进行了错误解读。湖北泓峰律师事务所律师陈文峰分析,这里的"老赖"子女不能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主要指高收费的贵族学校,公立大学都不在这个范畴。如果是私立学校,但如果其收费未超出正常标准,就不属于限制范围。人民法院在采取此项措施时,应当依法严格审查。禁止失信被执行人为其子女入学支付高昂学费,初衷在于敦促被执行人尽快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而非限制孩子们接受教育的正当权利。
还有网传消息说,父母因拖欠银行贷款等产生的不良征信也会影响孩子上大学。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王维维律师介绍,通常所讲的不良征信,一般是指被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此外,广义概念上的不良征信也包括诸如在银行贷款后逾期等所影响的央行征信,以及由司法执法部门记录的行政处罚、刑事处罚等违法信息。“父母这些不良征信只有在极端情况下,才可能影响孩子上大学。”王维维说,父母的贷款失信等产生的不良征信记录,只影响其本人及配偶信贷,不会影响到子女读大学。即便父母有行政处罚记录或刑事犯罪记录等,绝大部分情况下也不会影响子女上大学。是否认为既然不影响自己的孩子上大学,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就可以不履行了?切勿心存侥幸!现在越来越多的单位和部门会运用失信信息对失信被执行人进行联合信用惩戒。“切勿视法院生效法律文书为儿戏,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的,应当主动依法履行法定义务,避免因失信行为给自己和家人带来不利影响。”李航说。
来 源 | 央视网、经济日报、江西高院、中国新闻网、信阳法院、河北日报 转载声明:本文转载自「河北共青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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