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推动新时代人民法庭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的要求,以细化完善乡村人民法庭在农村地区保障新型城镇化建设中的职能作用、具体举措为主体内容,结合当地发展规划要求,固安县人民法院柳泉人民法庭干警积极开展加强涉农诉源治理工作。 柳泉镇东红寺村村民苗某某与林某系亲属关系,又是承包地邻居。1992年苗某某及林某以家庭承包方式各分得四块承包地,为方便耕种双方将承包地调整为各两块进行经营。2018年9月30日村集体对承包地进行确权登记,并颁发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2022年3月21日,苗某某发现林某未经其同意擅自在苗某某已经确权的承包地内栽种杨树苗,侵害了苗某某的权益,后二人协商不成,苗某某寻求法庭帮助,要求林某清理树木、排除妨碍、恢复原状。
一直以来,柳泉法庭积极参与基层治理体系建设,坚持为维护乡村稳定提供司法保障。干警王云飞、李松洋了解案情后,经商议确立了就地调解的办案思路,并迅速制定调解方案。2022年6月2日一大早,两位干警便来到东红寺村承包地现场,同时引入民间调解组织,请来村书记与大队会计,一同走访调查。 为核实土地的详细亩数,二人在炎炎烈日下手持皮尺,踩着泥土松软的田埂,顶着炎炎的烈日对需要丈量的土地进行逐一丈量,并绘制了现场测量图。通过细致计算,发现林某确实将树木种在了苗某某承包的土地上。
两位干警在办案过程中发现两家人虽然有些口角,但并无原则性矛盾,通过调解化解纠纷的希望很大。于是便开始对双方当事人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做工作,一边按《民法典》中的法律法规进行普法教育,一边与调解人员配合从邻里角度进行劝说。时间已近中午,高温酷热之下,二人不顾汗透衣背,坚持以测量数据说话,力劝当事人换位思考。 所争议的四块相邻土地,双方最终对其中三块达成了调解合意,并在询问笔录上签字。当两位干警结束工作,赶回法庭的时候,已经是中午12时1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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