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错,在不少业主和购房者的心目中,物业就是“不干活、专收费”的代表。为什么物业会给业主们带来这种“不良”的印象呢?指闻君认为,是“主体错位”导致的,现在的小区物业,基本上都把自己当成了“小区的主人”,把服务这俩字早已抛诸脑后,在公司化运营的模式下,小区物业把“利润”当成了比“服务”还重要的追求目标,以至于往往忽略了服务品质,采用简单的方式快速获得利润回报。
一旦物业管理了小区,那么大多数情况下就会对业主们的利益带来侵害。前不久,一则《女业主给物业经理下跪》的文章不胫而走(这是事实,有兴趣的可网上查询),事情原委是这样的,女业主家里出现了一些问题,需要业主和房地产开发商解决(房龄已经17年,根本与开发商无关),物业把这件事儿推给开发商,但是开发商理都不理,长期拖而不解,让女业主不舒服。最后业主决定用“停物业费”的方式来“回应物业”。
但物业貌似也不是吃素的,物业经理向办公室的人员交代:给这位女业主的充值水卡限额,别人一次可以冲2000元,这位业主每次只能充值10元(背景:这个老小区的供水、供电,都经过物业二次分配,交费也需要经过物业)。最后出现了前文说到的那一幕:女业主不堪其烦,最后怀抱3个月大的婴儿到物业办公室给物业经理下跪,求多充值、多给水。
可能以上的事情,很多人没有遇到,但是在“业主与物业的关系”中,多数购房者业主都感觉“不愉快”。近些年来,关于取消物业的声音也甚嚣尘上。那么究竟能不能取消物业呢?咱们还得听一听官方的基本态度。物业真的取消吗?央媒30字回应。
央媒新华社的声音,始终代表着某种信号和风向。在新华社曾转发的一篇文章中,就明确用30个字指出:在没有找到更好的替代服务方式之前,物业仍有其存在的价值和必要。(扩展信息,新华社转载的这篇文章名为《物业不应是城市“H药桶”》)
虽然说,从种种信号来看,中短期内,取消物业确实不可能,但是各项规范正在加速推进,今后节省3笔费用,2022年新规下,3笔费用不用给了。
1、小区公共区域的能耗费。2021年新的《民法典》开始正式实施,这其中就有对物业收费标准、收费方式等明确界定,例如要求“物业不可以用停水、停电、停暖”的方式催收物业费。同样也要求业主们不可无故停止物业费。而且近些年来,多个城市发出“个性化规定”,指出,小区公共区域的能耗费用,已经归属物业费范围,不可以业主再次分摊。
2、未经过《合同》确认的服务项目。不少购房者和业主经历过这样的事情,小区的物业费基础为1.4元,但是实际收费却是2.2元。多收取的0.8元其实就是其他项目服务费用了,在某科物业体现得尤为明显。不少小区物业经理纷纷效仿,为业主们提供“增值服务”,然而指闻君提醒的是,未经过“合同”确定的收费,是无效的费用。
3、物业自行提高的物业标准费。这一点,在老旧小区可能会出现,老张居住的小区10多年了,这么多年以来,物业费始终是0.5元/平米,现在一碗蛋炒饭都需要15元了,物业服务人员人数越来越少,购房者们纷纷停止缴纳物业费,简直陷入了“死循环”境地。物业公司老板贴出一张纸“从下个月开始物业费提高至2元/平米”,然而这个提价真的有效吗?笔者提示,这种没有“双方签字”的提价费用不用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