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河北省中小学国家安全教育兼职教师遴选工作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教育局、雄安新区公共服务局,省属中职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推动《大中小学国家安全教育指导纲要》落地落实,系统推进国家安全教育进课程、进教材、进校园,决定在全省开展首批中小学国家安全教育兼职教师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和名额
面向全省中小学校(含中职学校,下同)教师和各级教研部门教研员,共遴选200人左右(各地推荐名额见附件1)。
二、遴选条件
(一)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修养,为人师表,关爱学生,身心健康,乐于奉献。
(二)具有较强的国家安全意识,掌握相关国家安全知识,学科素养好,教学水平高,研究能力强。
(三)具有国家安全教育相关教学或研究经验的优先,中小学思政课教师和参加过国家安全教育教师国家级培训的中小学学科教师优先。
(四)从事教育教学工作3年以上,原则上应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
三、遴选程序
(一)递交参评材料。各中小学校、教研部门符合遴选条件的教师、教研员自愿申报,如实填写《河北省中小学国家安全教育兼职教师申报表》(附件2),并加盖本单位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公章。
(二)初评审核。各市(含定州、辛集市)教育局、雄安新区公共服务局按照本地推荐名额,组织好本地省级中小学国家安全教育兼职教师的遴选推荐工作,将本地《中小学国家安全教育兼职教师推荐名单》(附件3)和所推荐教师的《河北省中小学国家安全教育兼职教师申报表》报省教育厅。省级教研部门、省属中职学校单独报送(每单位推荐1人)。
(三)最终审核。省教育厅会同省委国安办、省国家安全厅组织力量对各市各单位推荐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择优遴选确定并公布省级中小学国家安全教育兼职教师名单。
四、相关要求
(一)认真组织。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中小学国家安全教育兼职教师遴选工作,将此次遴选工作作为推进国家安全教育进课程、进教材、进校园的重要举措,结合“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大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增强广大师生的国家安全意识。
(二)严格把关。各地各单位要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对推荐人选的政治素养、工作业绩、教学能力等进行严格把关,做到优中选优,保证推荐质量。
(三)按时报送。各地各单位须于4月8日17:00前,将申报材料(Word版和PDF盖章扫描版)以文件压缩包的形式发送至省教育厅电子邮箱。逾期不报,视为放弃推荐资格。
(四)其他事项。各地可参考上述要求,结合本地实际,组织开展市级国家安全教育兼职教师遴选工作。
联 系 人:于婷
联系电话:0311-66005319
电子邮箱:jytzzc1308@126.com
附件1:河北省中小学国家安全教育兼职教师推荐名额分配表
附件2:河北省中小学国家安全教育兼职教师申报表
附件3:中小学国家安全教育兼职教师推荐名单
河北省教育厅
2022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