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驾、醉驾,一直是公安交管部门查处的重点,但仍有一些人心存侥幸,无视交通法规,触碰法律底线。
省公安厅交管局融媒体中心借助全省交管大数据分析研判,曝光上一周(10月9日至10月15日)全省醉驾(超值比例)前十名车辆驾驶人(根据驾驶人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或血液检测中体内酒精含量的实测值超过法律规定标准值的比例排名)。
按照法律规定,驾驶人血液中的酒精含量等于或大于80mg/100ml的属于醉酒驾驶。这些驾驶人将被依法吊销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并且追究刑事责任。
酒驾醉驾害人害己。下面这位驾驶人醉驾出事故,竟还肇事逃逸
10月15日晚,沧州交警二大队民警夜查时,一辆小型汽车闯卡时,民警启动破胎器当场将汽车迫停。检查过程中,民警发现这辆车没有灯光,前机顶盖和保险杠部位明显变形,损坏严重。驾驶人王某称其驾车与一辆车发生追尾事故,见对方没有停车,他直接驶离现场。
民警立即将其控制住,并向110指挥中心通告了相关情况,得知当晚沧县境内发生一起交通事故,肇事车辆逃逸。经呼气式酒精检测,王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
148mg/100ml,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经过进一步核查确定,当日20时30分许,王某驾车在沧县柳孟春路段撞上一辆轿车。将对方车辆撞进路边沟里后,王某驾车逃逸。目前,王某和肇事车辆已被移交沧县警方进一步调查处理。
来源:河北交警微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