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全县食盐经营者和消费者告知书
全县食盐经营者和消费者:
近日,个别地区出现抢购食用盐的现象。目前我县食用盐储备量十分充足,固安县盐业专营有限公司食盐总储备量近300吨,均为井矿盐,后续还会持续调运。请广大市民无需恐慌,无需抢购,不信谣、不传谣,按需求理性购买。为保障食用盐价格秩序平稳,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现提醒如下:
一、保持食盐价格稳定
各相关经营者应当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反垄断法》等价格法律法规,自觉增强社会责任感,切实加强价格自律管理,自觉维护良好的价格秩序。不得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囤积居奇,不得哄抬食盐价格。
二、严格执行明码标价规定
各相关经营者应严格执行《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第九条、第十六条规定,在经营场所的醒目位置标明价格,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三、严禁价格欺诈行为
各相关经营者应严格遵守《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进行交易应当遵循公开、公平、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得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标价形式或者价格手段,欺骗、诱导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之进行交易,严禁低标高结、价格欺诈。
固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也将加强食盐市场价格及其他经营行为的监管,切实维护市场秩序。
广大市民如发现食盐经营者有相关违法违规行为,欢迎拨打12315、6185315等热线投诉举报。
固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8月25日
来源:固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