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普通高中招生录取过程中,市教育局接到多位家长反映:“报考同一高中,为何高分未录,低分被录?何为指标到校?如何组织实施?”等问题,现就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1.“指标到校”政策由来。2021年,国家和省先后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要求“逐步提高优质普通高中招生指标分配到区域内初中的比例”。同年,河北省教育厅印发了《关于加强普通高中招生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市认真落实优质普通高中招生指标分配到初中政策,将本市公办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按照不低于招生总计划80%的比例定向分配到区域内各公办、民办初中”。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工作要求,全面深化高中招生改革,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廊坊市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实施方案》,在全市实施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招生名额分配到初中学校政策(简称“指标到校”)。结合国家、省、市相关政策,市教育局起草了《廊坊市主城区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分配生招生办法(试行)》,各县(市)也参照此办法分别制定了“指标到校”政策,2022年开始在全市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中实行“指标到校”政策。
2.“指标到校”重要意义。实施“指标到校”是将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招生名额分解到全部初中学校,使每个初中学校的优质生源都能获得更多进入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就读的机会。通过在主城区乃至全市普通高中推行“指标到校”政策,切实发挥政策导向作用,有效缓解初中择校问题,引导城市均衡配置初中办学资源,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避免形成初中学校的大校额和大班额。
3.“指标到校”分配办法。以廊坊市主城区为例,主城区实行“指标到校”的高中学校为廊坊一中、廊坊二中、廊坊七中、廊坊八中、管道局中学、新世纪中学、廊坊十二中共7所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廊坊市主城区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分配生招生总数不低于年度招生计划总数的80%。市、区教育主管部门根据本辖区内各学校中考报名人数占主城区中考报名总数的比例,确定各学校分配生数量。根据考生志愿填报情况,廊坊市普通高中招生管理系统通过提前设定的程序,对填报某高中学校志愿的该初中学校中考考生,按照分数高低排位进行录取,直到指标分配生额满为止。
4.“指标分配生”资格条件。指标分配生原则上只用于录取本地各初中在籍在校应届初中毕业生(学籍在本校,且初一至初三年级三个学年均在本校学习的学生)。考虑到主城区实际情况,2022年采取了三年过渡期政策即2022年学籍在所在初中学校并实际就读的考生,可报考指标分配生。今年及2024年的中考考生,须在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初中学校学籍并实际在该校就读,并且初三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五个方面均为B等次以上(含B等次),方可报考指标分配生。过渡期满后,自2025年起,考生报考指标分配生需有在校3年学籍,期间不得有转学记录。
5.“高分未录、低分被录”情况。2023年全市普通高中招生继续实行“指标到校”政策,严格落实《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 2023 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关于“继续按照不低于80%的比例将公办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招生名额均衡分配到区域内初中学校,分配名额适当向区域内农村初中、薄弱初中倾斜,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工作要求。在普通高中招生录取过程中,因各初中学校指标分配生名额限制,会出现“高分未录、低分被录”情况,这与指标数量和学生所报志愿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