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要求,各级气象部门要加强对暴雨、大风、强对流天气的监测、分析、会商和预报预警,对灾害性天气尽量早发现、早预报、早预警,并利用多种途径及时发布雷电、大风、暴雨等预警信息,有关单位收到灾害性天气预警信息后,要充分利用本系统渠道进行广泛传播并按照职责采取相关防御措施。水利、自然资源部门要密切监测强降雨可能引发的局地山洪、地质灾害,及时做好山洪、地质灾害预警工作;海洋、海事部门要密切关注大风天气,及时做好海洋灾害预警工作。各地要充分利用突发预警信息发布系统新功能,进一步提高气象灾害预警传播的时效性、精准性,利用多种手段扩大预警信息覆盖面。
各地各有关单位要密切关注东部地区和燕山山区等降雨量较大的地区,聚焦保障京津、雄安新区等重点地区,细化预案方案,强化防范措施。要加强重要基础设施安全防护,进一步加强对学校、旅游景区、工厂、商场、车站、机场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危旧住房、在建工地、交通主干线、农业大棚、厂房、工棚和临时建筑物、室外宣传牌、路边树木等隐患点的风险排查,针对雷电、大风、局地强降雨可能带来的次生灾害风险,进一步落实各项安全措施,确保人员安全。
各地各有关单位要根据最新的天气预报预警信息,对可能发生的雷电、大风、暴雨等灾害以及强降雨可能引发的局地山洪、地质灾害、城市内涝、海上大风等次生、衍生灾害提前做好应对准备,及时采取应对措施或启动应急响应,必要时根据气象灾害预警信息指导各地停止集会停课停业。农业和农村部门要指导各地做好夏播工作。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做好城市内涝防御准备,做好城区河道、地道桥、地铁等低洼地带巡查排查,备齐排涝设备和抢险力量,保障城市安全顺畅运行。应急管理、自然资源、水利等部门要做好山区局地山洪、地质灾害的监测、巡查和预警工作,必要时及时组织危险区域人员转移避险、安置。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要强化交通运输安全监管,严防因强降雨天气导致交通事故。教育部门要加强学校放假期间校舍管理和学生出行安全教育。卫生健康部门要组织医疗卫生应急队伍,做好应急准备。文化和旅游部门要根据天气变化督促相关景区适时关闭。海事部门要组织船舶做好防风、防潮准备,及时采取水上交通管制和防风、防潮措施。通信管理、供电、供水和供气等单位要全面排查各类安全隐患,及时排除故障,确保人民群众生活平稳有序。
由于此次天气系统演变复杂,对流性天气突发性较强,各地各有关单位要密切关注当地气象部门发布的最新天气预报和灾害性天气预警信息,高度重视灾害性天气所造成的不利影响,全面做好各项防范应对工作。加强值班值守,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遇有重大险情、灾情等,及时上报河北省气象灾害防御指挥部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