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科学精准分类做好来(返)廊人员管理的通告
广大居民朋友:
为深入贯彻“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和“动态清零”总方针,全面落实“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重要要求,科学精准做好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国家和省最新疫情防控政策,现将科学精准分类做好来(返)廊人员管理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中高风险区旅居史人员。7天内有中高风险区旅居史人员原则上不得来(返)廊,特殊情况确需来(返)廊的,严格落实闭环管理,落地后严格落实隔离管控措施。对7天内有高风险区旅居史人员,实施7天集中隔离。对7天内有中风险区旅居史人员,实施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如不具备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条件,实施7天集中隔离。
二、低风险区来(返)廊人员。7天内有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旗)的其他地区(即低风险区)、陆地边境口岸城市旅居史人员,要提前向目的地社区(村)、单位或所住宾馆报告,在第一落点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其他地区来(返)廊人员无需报告。无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人员,实行第一落点免费核酸检测,做到应检尽检。对7天内有低风险区旅居史人员来(返)廊后,纳入社区管理,进行健康监测,实施“三天两检”核酸检测措施。
三、入境来(返)廊人员。入境人员在第一入境地隔离管控时间为“7天集中隔离+3天居家健康监测”。如在第一入境地隔离时间不足10天,来(返)廊后补足10天,居家健康监测期间不外出。
四、无疫情风险地区来(返)廊人员。对无疫情风险地区来(返)廊人员,不再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不再实施落地核酸检测。有意愿进行核酸检测的来(返)廊人员,为其提供及时便捷服务,做到愿检尽检。
五、主动落实个人防疫责任。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是每个公民的法定义务和应尽的社会责任,请广大居民主动落实个人防疫责任,自觉遵守公民防疫基本行为准则,做好个人防护,主动进行测温扫码验码,按规定要求如实报告个人行程,积极配合管控措施,切实减少传播风险,筑牢全社会群防群控的安全防线。
感谢广大居民朋友的支持配合。
廊坊市疫情防控总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