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日每天7:00-20:00。
法定节假日、公休日和因法定节假日放假调休而调整为上班日的星期六、星期日不限行。
二、限行区域:
东外环(不含)、兴旺街(含)、迎宾大道(北外环路——新昌街段不含)、锦绣大道(不含)以内的道路。
三、限行措施:
对中型以下客车、载货汽车及专项作业车(含外埠号牌和临时号牌)实行2个车牌尾号一组轮换限行的方式,具体车牌尾号分组及轮换规则与北京市同步一致,车牌尾号为英文字母和汉字的按0号管理。
四、不受上述措施限制的机动车
(ー)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车身喷涂统一标识并执行任务的行政执法车辆;
(二)公共汽车、长途客运车辆及中、大型客车、出租汽车(不含租赁车辆)、残疾人专用车(残疾人驾驶),以及经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定的学校校车、邮政快递、中型及以上货车、专项作业车等车辆;
(三)环卫、园林、道路养护的专项作业车辆以及殡葬专用车辆;
(四)悬挂新能源汽车专用号牌车辆;
(五)悬挂“使”字头号牌车辆及经批准临时入境的车
辆;
(六)其他经批准的应急车辆。
五、限行处罚:
对于违反本通告规定进入限行区域道路行驶的机动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实施处罚。
六、如因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变化或其它原因限行交通措施调整,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