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廊坊市市场监管局近年来将农村食品安全监管与强化消费维权、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紧密结合,通过实施“五度”做法,全力推动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再上新台阶。截至目前,全市已创建农村食品经营规范化示范店184个。
学习培训有“广度”。该局及时指导和督促农村食品经营店加强主体资格、从业人员健康、经营场所及设备设施、进货查验、食品标签、贮存过程控制等方面的规范管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培训,确保所创建的农村食品经营规范化示范店符合要求,有效提升经营者管理水平,保障农村群众购买到放心食品。
隐患排查有“深度”。该局坚持问题导向,以农村集贸市场、农村小卖部、城乡接合部、学校周边等为重点场所区域开展排查、登记,切实做到心中有数、手中有策。截至目前,共检查食品生产经营主体12241户次,其中农村食品批发商295户次;检查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等各类市场175个次,检查农村庙会和集市179个次。
专项整治有“长度”。该局紧盯农村商超、农村小卖部等重点区域,开展重点品种、重点领域监督检查,进一步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强化风险研判和防范化解。组织开展监督抽检10135批次,发现不合格食品143批次;受理和处理消费者投诉举报2307件,培训食品生产经营者4231人次,引导3家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建立农村食品统一配送渠道。
执法工作有“高度”。该局严格执法,严厉查处生产经营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未经检验检疫或者检验检疫不合格肉类、宣称特殊功能的普通食品、“三无”和侵权食品等的违法行为。截至目前,已查处生产经营不合格食品案件137件,移送公安机关查处7件,以严管重罚全力维护农村食品安全形势稳定向好。
专项督导有“力度”。该局严格按照《农村规范化食品经营店评价标准》,对食品经营店的经营资质、管理制度、进货查验、贮存控制以及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等开展督导验收检查。对检查出来的216个问题及时要求经营主体立行立改,帮助逐项制定整改方案,实行台账管理,做到整改一项、验收一项、销号一项。对农村食品经营规范化示范店实施动态管理、定期复查,对发现不再具备示范单位条件的,撤销其称号,倒逼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
下一步,廊坊市市场监管局将科学施策、精心履职、统筹谋划,继续加大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力度,严防严控农村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持续巩固深化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三年整治工作成效,不断提高农村市场食品供应和质量安全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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