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监督经营主体落实单位主体责任,维护社会防控秩序,按照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安排部署,县卫健局、公安局、市场局、文广旅局、综合执法局、疾控中心、卫生监督所等单位组成联合督查组,对县内公共场所防疫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现对检查过程中发现落实防疫主体责任不到位的15家经营单位予以通报,具体名单如下:
1、场所名称:永康南路联众二手房。存在问题:进入人员未登记、未扫场所码。
2、场所名称:永康南路英才便利店。存在问题:员工无72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3、场所名称:新源街盛百味餐厅。存在问题:部分员工未佩戴口罩。
4、场所名称:永康南路永和堂(天园二期底商)。存在问题:进入人员未登记、未扫场所码。
5、场所名称:永康南路萌曼护肤美甲。存在问题:员工无72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6、场所名称:永康南路德祐地产。存在问题:部分员工未佩戴口罩、进入人员未登记、未扫场所码。
7、场所名称:永康南路筋骨堂。存在问题:进入人员未登记、未扫场所码。
8、场所名称:永定南路永联生活超市。存在问题:进入人员未登记、未扫场所码。
9、场所名称:永定南路北京稻香村天顺店。存在问题:员工无72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10、场所名称:永定南路亿堂药店。存在问题:测温仪器未开。
11、场所名称:工兴街蓝水湾大澡堂。存在问题:部分员工未佩戴口罩。
12、场所名称:新中街永和堂医药零售连锁店十六分店。存在问题:未建立健全防疫经理责任制。
13、场所名称:育才北路宇宸宾馆。存在问题:1名员工未佩戴口罩、未建立健全防疫经理责任制。
14、场所名称:幸福港湾乐选商贸有限公司。存在问题:未建立健全防疫经理责任制。
15、场所名称:106国道聚乾烟酒店(固安汽车站对面)。存在问题:员工无72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未建立健全防疫经理责任制。
以上问题均已现场交办,并要求各经营主体立行立改,后续将进行跟踪督导。
固安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