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液化气钢瓶使用安全,避免液化气钢瓶事故的发生,保护您及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固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温馨提醒广大市民请正确购买和使用液化石油气钢瓶。
一、 液化石油气使用单位及个人安全提示:
1、 液化石油气气瓶使用单位及个人应认真阅读液化石油气气瓶安全使用提示,购买有二维码、在检验期内且办理了使用登记证的液化石油气气瓶。
2、 液化石油气气瓶使用单位及个人应自行携帯气瓶至有充装资质的充装站充装液化石油气,严禁在临街店铺、居民生活区、餐馆饭店倒瓶充气。
3、 液化石油气气瓶使用单位及个人应当定期用肥皂水检查液化石油气气瓶角阀、软管、开关有无漏气现象。气瓶是否在检验期内,如超过检验周期,则应立即联系液化石油气充装单位更换有二维码在检验周期内的液化石油气气瓶。
二、 液化石油气充装单位安全警示:
1、 液化石油气充装单位应当出售、充装有二维码、在检验周期内且办理了使用登记证的液化石油气气瓶,对于无二维码、无定期检验合格印记、超期气瓶、黑气瓶、翻新瓶等非自有气瓶应当一律不予充装、销售。
2、 液化石油气充装单位应当将回收的超期气瓶委托有检验资质的单位进行检验或者报废,不能将超期气瓶再次流入充装市场。
3、液化石油气气瓶无定期检验合格印记不得销售、充装使用。
固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