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带头盔交通违法专项整治
为保护人民群众人身安全,推动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提高市民安全意识和守法意识,近日,固安县交通警察大队在早晚高峰时期,开展“不戴头盔交通违法”专项整治行动,重点登记抄告骑乘电动自行车不戴安全头盔违法行为,查处闯红灯、逆行、占道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 在整治行动中,民警对拦截下来的骑乘电动自行车未佩戴安全头盔的驾乘人员,采取登记个人信息的方式,提醒督促驾乘人员尽快养成戴头盔习惯。7月25日以来,交警大队全员上岗,在城区各主次干道,重点登记抄告不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1千余起。 开展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整治行动,是践行“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的生动体现,是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要求的具体措施,也是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的重要内容,通过严格劝导查纠骑乘电动自行车不戴安全头盔的违法行为,市民的安全意识和守法意识得到了提升。 交警大队温馨提醒:头盔虽小,却是“头”等大事,安全头盔只有戴在头上,才能真正保护大家出行安全。请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按规定正确佩戴头盔,文明出行,从我做起。
固安交警开展文明劝导
为规范电动自行车的通行秩序,提高广大群众的安全意识,提升文明城市的整体形象,固安交警举全队之力,上路开展文明劝导行动,督促群众办理电动车上牌手续,并提示骑行群众佩戴安全头盔。
执勤交警向群众传授安全头盔的正确佩戴方式
对不按规定行驶的电动自行车,执勤交警及时予以纠正
对未办理号牌、未佩戴安全头盔的电动自行车骑手, 执勤交警及时予以提示
执勤交警对骑行群众进行安全提示
对违法行驶的电动自行车进行处罚
执勤交警现场指导群众办理电动自行车上牌业务
执勤交警纠正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
公安交警联合创城志愿者共同维护安全畅通的交通秩序
目前,全队民警正以高昂的工作热情,投身于交通秩序专项整治行动中,一股上牌戴盔的文明之风正在全县兴起,为创建文明城市打好坚实基础。
来源:公众号固安警方、固安交警 转载声明:本文转载自「固安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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