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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教”助爱 法庭亦是课堂——固安法院少年法庭多角度延伸“法庭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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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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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6-14 17:13:3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河北| 来自河北来自: 中国河北廊坊

近日,固安法院少年法庭在调解一起原、被告均为未成年人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案件过程中,将两名未成年被告传唤到庭,在其父母都在场的情况下,法官对二被告当场进行“法庭教育”,使得二被告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保证以后一定会积极向善、遵纪守法。这是少年法庭积极探索“寓教于审、惩教结合”方针,将“法庭教育”向多角度延伸的一起典型案例。


原告钱某与被告张某、刘某均为固安县某中学学生。一天,张某、刘某在固安县某商场旁边的胡同里将钱某堵住,用语言威胁恐吓并殴打原告,强制原告给二被告书写欠条并强行占有了原告的手机。公安机关接到报案后以二被告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对二人作出了行政处罚。后原告以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为由诉至法院,要求二被告赔偿原告医疗费、精神损害抚慰金、手机费等费用共计7091元。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综合考虑案件性质和原、被告的未成年人身份,积极组织双方进行调解,最终双方家长对赔偿问题达成和解协议。调解过程中,法官传唤两名未成年被告到庭,对二被告的欺凌行为进行了严肃批评,并通过一个个真实的案例给他们敲响了警钟,同时向二人发放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相关法律知识手册,要求其学法懂法,做遵纪守法的公民。最终,两名未成年人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并向原告的母亲鞠躬致歉。


固安法院少年法庭自成立以来,一直积极探索在审判过程中贯彻教育、挽救、改造的政策,不断创新工作模式,在庭前宣传、庭审教育、判后跟踪等阶段对未成年人进行多渠道、多角度的法治教育,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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