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7日上午,深圳市召开疫情防控新闻发布会,通报两起违反防疫规定的案例。 近日,罗湖区在检查中发现,辖区内一口腔门诊部在接诊患者时未按照要求核查患者核酸采样记录,违反防疫规定。罗湖区已按照相关防疫规定,对该机构立案,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近日,福田区在检查中发现,49岁新冠患者确诊病例曾某前往荣超商务中心B座上班时,曾多次未佩戴口罩乘坐电梯,该大厦管理单位荣超物业管理公司未履行疫情防控主体管理责任,对曾某的行为未予以劝阻、纠正,导致多位同电梯人员面临病毒感染风险。目前,福田区已按照相关防疫规定对荣超物业管理公司立案查处,对涉嫌违法传染病防治法的曾某进行调查。 为科学防控疫情,严防疫情输入、传播、扩散,请广大居民务必做好基础防护,一律规范佩戴口罩,不扎堆聚集,进入公共场所主动测量体温、扫场所码、亮行程码;务必坚持非必要不流动,不去往涉疫地区,最大限度阻断疫情传播风险;务必坚持离固来固向所在村街社区、单位、酒店主动报备;务必做好健康监测,时刻关注自己和家人健康状况,出现可疑症状及时报告,就医途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务必及时主动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加快构建免疫屏障;务必按照规定要求落实各项防疫措施,否则将依法追究责任。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 电话:0316-8015767。 固安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2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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